中潤證券 網誌 Blog

客亦友、友亦客,客客友友何其多

選項

宇华教育CEO李花回应民促法送审稿:正确面对监管

以下是宇华教育(6169)主席的女兒,也是宇华教育的CEO李花,今天晚上回应民促法送审稿的文章:

。。。。。。。

两天的时间已经看了太多的“解读”,但真觉得现在纠结每一条每一句每一个词的背后的含义是没有意义的。 第一,送审稿依然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非最终定稿; 第二,《实施条例》修订完成后,也还要等各省市县制定本地的实施细则,等相关部委的配套政策出台,分类管理才能真正落地。 更何况,各地在过渡期的设置上,一般都是五年左右,几年之后的情况怎么能用征求意见稿的文本来完全推断呢? 不要淹没在细节当中,而忽略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初心”——这部法律的颁布就是为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2016年11月7日重新修订,最大的亮点就是分类管理:除了义务教育阶段以外,都可以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学校。 选择登记成为非营利性学校,法律也允许公平公允的关联交易存在。最大的目的也是通过分类管理,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民办教育领域,从而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 从2016年11月7日之后,民促法的实施条例经过了几个版本,每一次的修改都能切实看到政府对于促进民办教育的态度。作为从业者,发自内心的认为,以前提了多年多次的问题,在修法过程中得到了相当程度的解决,这让我们对未来的发展充满希望。同时也越来越能看到关于规范办学、控制风险的内容。 尤其在最近的一版送审稿里,也有很多相关内容的体现。对于任何一个行业、任何一家公司来说,越规范,越能走的长远。已经上市的公司,在合规性、监管力度以及信息披露等各个方面都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而作为行业当中的领跑者,也理应对自己要求更加严格。 我们需要正确面对监管、接受监管,而不是听到监管二字就避之如洪水猛兽。 民办教育的最初,是对公办教育的补充,随着办学质量的提高,规模的扩大,民办教育成为了教育事业改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的的重要力量。不知道为什么有观点认为,规模做大就等于办学质量下降、资本进入就等于办学质量下降、甚至质疑规模大了是否还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我认为这些观点毫无逻辑,也毫无政策依据。不管公办民办,都是党办;不管体制内体制外,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例外。无论规模大小、无论股价几何,我们的身份首先是民办教育工作者,放在最前面的永远是我们的学生、老师和家长。办学质量,是我们的立身之本。 我非常理解大家对同一个问题,由于角度不同,理解不同,会得出有差异的结论。但有些管窥之言、井蛙之语、一些看不出来是经过认真思考的断章取义,甚至站在道德制高点各种批判的,恕我不能苟同。 昏暗时刻,无需焦虑,做好自己。

新增評論

biuquote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