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八部門發佈未成年人網絡平台認定辦法 四月起施行
2026-03-02
中國國家網信辦、國家新聞出版署及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未成年人用戶數量巨大和對未成年人群體具有顯著影響的網絡平台服務提供者認定辦法》,將於二零二六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認定工作堅持依法依規、公平公正及實事求是原則,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並發揮各方力量強化網絡保護。開展認定應避免影響平台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標準的平台應主動申請認定。
認定標準方面,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即屬未成年人用戶數量巨大:專門以未成年人為服務對象的產品或服務,註冊用戶達一千萬以上或月活躍用戶達一百萬以上;服務對象不限於未成年人的平台,未成年人註冊用戶達一千萬以上或月活躍未成年人用戶達一百萬以上。
認定對未成年人具有顯著影響的平台時,應綜合考慮下載量及用戶規模較大、產品銷售額或交易量較高、未成年人登錄頻次及使用時長等指標偏高,以及涵蓋大量涉及或面向未成年人的信息內容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