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鋼鐵產能置換新規出台 置換比例提高至1.5:1
2026-05-20
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修訂後的《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進一步加嚴產能置換要求,強化差異化政策引導與監督管理。產能置換政策是推進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防範「內捲式」競爭的重要措施。隨著行業形勢變化,供需關係面臨新挑戰,原有政策需相應調整。
新修訂主要內容包括:全國煉鐵、煉鋼產能置換比例均不低於1.5:1,兼併重組置換比例提高至不低於1.25:1。逐步取消不同企業間產能置換,設置兩年過渡期,期後僅可透過實質性兼併重組實現產能轉移。產能置換方案有效期明確為24個月。
此外,辦法規範不鏽鋼企業設備建設,其熔化合金感應爐設備數量和容積須與電爐或轉爐工藝需求匹配。支持高端化、綠色化發展,氫冶金等低碳冶煉設備、電爐及特鋼企業建設限制類以下電爐可實施差異化置換比例。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核實產能置換方案落實情況,按年度自查並報送報告。
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將結合產業發展情況適時修訂,以保持政策連續性與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