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招投標法修訂草案初審 聚焦防腐與公平效率
2026-06-25
中國招標投標法修訂草案六月二十三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初次審議,修訂草案共六章七十九條,旨在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完善監管措施及防治腐敗。現行法自二零零零年施行,惟隨經濟社會發展,招投標領域問題漸增,有必要針對性修改。
修訂草案總體思路涵蓋三方面:防治招標腐敗,堵塞制度漏洞;鞏固改革成果,將近年有效經驗上升為法律制度;兼顧公平與效率,推動集約高效運作。
在防腐層面,草案規定評標委員會成員實行迴避制度,對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並終身負責;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須發佈招標計劃,並公開中標結果、定標方式及主要理由。草案同時禁止以所有制、組織形式或經營規模等條件歧視投標人,並要求招標政策措施須經公平競爭審查。
草案亦強化技術創新,推廣全流程電子化交易,改進評標標準及方法,防止簡單以最低價中標,鼓勵招標人綜合考慮項目各環節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