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四城推現房銷售改革 重塑樓市交易邏輯

2026-10-13

北京、上海、廣州、武漢近期相繼發布商品房銷售制度改革實施細則,與國家層面鼓勵現房銷售的導向形成呼應。長期以來,內地商品房銷售以預售制為主,該制度誕生於住房市場化改革初期,當時房企普遍體量偏小、籌資渠道有限,難以獨立承擔長周期、高投入的項目建設壓力,「先收款、後交房」的安排由此成為主流,並在相當長時間內支撐房地產市場供應端快速擴容。然而,當行業告別高速擴張、轉入深度調整,預售制弊端隨之暴露,虛假宣傳、貨不對板、逾期交房乃至項目爛尾等風險反覆出現,削弱消費者信任,也令樓市調整期的觀望情緒持續累積。

分析指出,預售制有其歷史合理性,但合理並不意味恒久適用。隨着內地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靠放寬購房準入門檻、下調房貸利率、發放購房補貼等需求端政策,僅能降低購房交易成本,難以根除購房者「交了錢收不了房」的憂慮。現房銷售制度正是直擊這一痛點,通過「所見即所得」,把過去集中在交付末端的風險前移至交易前端予以化解,房企先建成、後銷售,購房者驗明實物再決策,權責更清晰,預期更穩定,需求釋放才更可持續。

這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意味着經營邏輯必須轉換,回歸產品與運營本質。在預售制下,高槓桿、高周轉模式曾使企業更依賴資金回籠速度和土地升值預期;而當「先賣房後建房」轉向「建好房再賣房」,未來房企競爭重心將回到設計、建造、交付管理和品牌口碑等方面,現金流安全也被置於更高位置。短期看,這會抬高部分房企的資金門檻,加快低效主體出清;中長期看,則有助淨化市場競爭環境,提升住房品質,推動行業走向可持續發展。

推行現房銷售還需同步構建配套支撐體系,在金融支持方面推動主辦銀行制落地,解決誰來提供項目融資的問題;在不動產登記管理方面,進一步優化商品住房銷售中涉及的買賣合同網簽、不動產登記、抵押貸款辦理等環節流程,推動商品住房交付時購房人同步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在當前房地產市場深度調整、購房者預期偏謹慎的背景下,現房銷售的積極意義在於用看得見、摸得着的確定性,推動房地產市場由外部托底走向信心修復的內生回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