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推動綠電與算力協同布局 聚焦評價、布局、調度及市場機制

2026-10-23

中國「十五五」規劃綱要提出推進算力資源規模化、集約化、綠色化、普惠化發展,推動綠色電力與算力協同布局,加快新增用電量由新增清潔能源電量覆蓋,提升算力設施用能效率。《關於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意見》亦要求強化算力、算法、數據等高效供給,加速全社會生產生活用能綠色化進程。隨着人工智能加速賦能千行百業,算力需求和用電規模持續增長,綠電與算力協同具備多方面有利條件。

在需求端,人工智能爆發式增長帶動用電量激增,大型數據中心用電規模較大、持續用能需求較強,可為新能源拓展基礎消納空間,不同類型算力業務的負荷特徵存在差異,仍需挖掘可延遲、可遷移算力任務的調節潛力。算力企業的綠色用能需求日益體現為滿足合規要求、降低碳排放、保障長期穩定綠色電力供給及加強全生命周期碳管理等多重訴求。在供給端,中國已建成全球最大、發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體系,西部能源資源富集地區具備承接算力業務、推動綠電就地轉化的優勢,東部地區和中心城市則可結合本地分布式新能源開發與外來清潔電力輸入,拓展綠色用能來源。技術與制度方面,液冷、高效供配電、智能溫控等技術加快應用,全國一體化算力網建設不斷推進,跨區域算力調度與算電協同試點持續開展,綠證交易規模持續擴大,跨省跨區綠電交易日趨活躍,2026年中央網信辦等七部門聯合印發《促進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發展實施方案(2026—2030年)》,進一步明確提升算力設施用能效率和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水平。

然而,當前兩者深度融合仍面臨多重制約。發展理念上,評價視野多局限於數據中心內部,電能利用效率難以反映算力利用率和整體碳排放水平;空間布局上,西部綠電富集而算力需求不足,東部算力集中而綠電有限,東西部協同調度機制尚不健全;運行調節上,新能源間歇性波動性與數據中心高可靠性要求存在矛盾,可調節算力負荷池尚未形成;市場核算上,多年期綠電協議覆蓋面不足,消費核算以年度電量匹配為主、缺乏時段銜接,電量、綠證和碳排放數據尚未貫通。

破解有關制約需聚焦關鍵環節精準發力。在評價體系方面,應將評價視野從數據中心內部拓展至電力系統和算力網絡,統籌考察算力利用率、單位算力能效、綠電消費比例和單位算力碳排放,探索評價算力負荷對新能源消納和電網調節的貢獻,區分不同業務類型和計算任務,對存量數據中心推進設備更新並推廣液冷、智能溫控及具條件的餘熱利用,對新增項目將全生命周期能碳管理納入建設運營方案。在空間布局方面,以國家樞紐節點、重點數據中心集群和具備條件的產業園區為重點,統籌分析算力需求、新能源資源、電網接入、調節能力和網絡條件,形成新增算力負荷、新增清潔能源供給及電網儲能配套三類清單,西部樞紐節點重點承接對時延相對不敏感的大模型訓練、科學計算、離線渲染和災備存儲等業務,東部地區和中心城市則圍繞低時延需求布局推理算力、邊緣算力和必要的訓練算力,符合政策條件的項目可因地制宜推進綠電直連,探索源網荷儲一體化配置。在調度機制方面,對時延敏感任務優先保障安全穩定和低時延要求,對可延遲、可遷移任務形成可調節算力負荷池,根據新能源發電情況和電網供需狀況優化運行時段和節點,鼓勵算力調度平台與電力調度、交易平台加強信息交互,在保障供電可靠性及符合市場准入要求的前提下,推動具備條件的配套儲能設施、柔性製冷負荷等參與需求響應及輔助服務。在市場體系方面,支持算力企業與新能源企業簽訂多年期綠電購售協議,完善東部地區跨省跨區交易銜接,落實綠證對應電量生產年份與綠色電力消費年份一致的要求,探索提高月度、分時匹配精度,貫通電量、綠證和碳排放數據,明確不同綠電獲取方式及綠證的核算規則和適用範圍,防止同一環境權益重複計算,建立可追溯的綠色電力消費記錄,為綠色算力評價提供可靠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