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市場監管邁向法治化:中國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2024-04-24

中國人民銀行近日發布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征求意見稿,標志著支付市場監管邁向更加規範化。新規程將對非銀行支付機構進行監管,並明確了過渡期和審批權限的調整。該舉措旨在保證支付市場的平穩過渡,並獲得了專家的積極評價。

根據征求意見稿,支付機構將按照新規程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的換發。過渡期將為支付機構提供充足的時間進行准備,以確保平穩過渡。同時,部分支付機構的過渡期延長至12個月,以滿足其需求。

實施細則還明確了下放部分支付機構變更事項審批權限,以提高審批效率。例如,公司名稱變更或注冊資本變更等事項將由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受理和審批。

專家表示,實施細則注重穩定和監管一致性,對支付市場的發展和監管需求做出了充分考慮。新規程重新劃分了支付業務為儲值賬戶運營和支付交易處理兩類,並提出了具體的分類方法。這一舉措將更好地促進市場發展並加強監管。

此外,實施細則還要求支付機構在調整收費項目或標准時,提前至少30天進行公示,並將支付交易記錄保存至少5年,以加強信息管理和保護用戶權益。

《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的發布旨在吸納各方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細則內容,推動支付市場的健康發展和合規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