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短劇培訓合約藏陷阱 法院認定仲裁條款無效
                            
                            
                                2025-10-22
                            
                            
                                中國微短劇市場火熱,相關培訓機構隨之興起,然而消費者簽約後常面臨「變現困難」卻難以退款的困境。近日北京市通州區法院審理一起案件,馮某與科技公司簽訂短劇培訓合約後要求退款,遭公司以合約中仲裁條款為由拒絕。法院認定該條款不合理增加消費者維權成本,屬無效的「霸王條款」。
今年5月實施的最高法司法解釋明確規定,預付式消費中不合理增加消費者維權成本的條款無效。此外,「收款不退」、「限制轉卡」等不公平條款也將被依法認定無效。
專家建議消費者在簽約時應仔細審閱條款內容,特別是退費條件與爭議解決方式。同時,消費者享有解除預付式消費合約的權利,若經營者遷店導致消費不便,或無法正常提供服務時,可提出解約。
部分平台近期推出「靈活付、跑路賠」服務,當商家失聯時可按未使用天數賠付,為消費者提供保障。司法機關將持續打擊惡意欺詐行為,透過懲罰性賠償維護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