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修訂利率管理規定 貸款罰息不再設硬性比例*
2026-06-11
中國人民銀行6月5日發布《人民幣存貸款利率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是自1999年以來,存貸款利率管理制度最系統的一次修訂。
《徵求意見稿》共四章二十九條,涵蓋計結息規則、利率換算、計息公式及央行與金融機構職責分工等核心內容。當中最重大的調整在於貸款罰息規則。現行規定要求,貸款逾期後銀行須在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30%至50%罰息,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50%至100%,且無商量餘地。新規刪除上述具體比例,明確罰息利率、計息方式及寬限期均可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一致後還可再行調整。
計息公式方面,此前日利率按「年利率÷360天」計算,一年按360天計息。新規改為「年利率=日利率×365(閏年為366)」,按自然年實際天數計息,同時新增複利情況下的利率換算規定。存款方面,新規首次在部門規章層面明確定義「高息攬儲」,並列舉三類典型行為,包括違規手工補息、突破利率自律上限及存貸掛鈎等。
此外,《徵求意見稿》強化年化利率強制披露要求。金融機構營銷貸款業務時須以明顯方式展示年化利率,辦理業務時須展示罰息年化利率並在合同中載明。
人行表示,此次修訂旨在適應利率管理新形勢,體現利率市場化改革方向。公眾可於2026年7月5日前透過電郵或信函反饋意見。